公司设立纠纷是指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设立中的公司和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因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而产生的法律争议。公司设立纠纷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 发起人责任纠纷,包括发起人对外承担的责任和发起人内部的责任分担。前者指第三人起诉要求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备过程中对外产生的债务,后者如公司筹备过程中产生费用的分担。
- 公司出资纠纷,如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不实或者设立后抽逃出资时,公司或者债权人请求股东补足出资或在欠缴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 公司设立合同效力及解除纠纷,如发起人之间签订了设立公司的协议,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完成设立程序或者设立失败时,双方对于协议的效力、解除、违约责任等问题产生争议。
- 公司设立瑕疵补救与设立失败后果纠纷,如公司设立时存在形式或实质上的瑕疵,如被冒名股东、未经核准的名称、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等,导致公司设立无效或被撤销时,涉及到公司财产、债务、股权等问题的处理。
公司设立纠纷的诉讼主体一般是发起人、设立中的公司和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一条规定,"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设立中的公司是指为履行公司设立必要行为而存在的组织,从时间上来讲,始于公司章程或设立协议签订之日,终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债权人是指在公司筹备过程中与发起人或者设立中的公司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方。